咨询详情

本人在临沂市兰山区束河南街江南壹品工作近三个月,于10月6号起被告知需在家休班未告知复工时间,于10月8日前往江南壹品被勒令回家休班并通知本人10月份仅需工作10日让回家等通知,除本人外其余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本人诉求恢复其工作状态,并且给予合理的解释,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10月份整月份基本工资。

山东省-临沂市 劳动争议 2023-10-08 16:41:25
用户:159*****569
律师回复(3)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779人

    回复于2023-10-08 16:51:28

    你好,这个情况建议你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

  • 傅崇瑞律师

    月帮助12人

    回复于2023-10-08 16:52:02

    完全可以要求这样的条件,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张毅律师

    月帮助37人

    回复于2023-10-08 16:53:16

    休班是什么原因呢,是否支付正常工资需要具体了解!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9*****569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