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号,公司以“员工存在严重失职,失责”为理由负激励了我500员。
1、我是一名安全管理员(员工级对事故隐患没有决定权,只有建议权)。
2、始发原因是公司总部到分公司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
3、所有问题都是一般隐患(不涉及任何对公司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不听从员工意见,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我想知道以这样的理由对员工进行罚款,合法吗?是否侵害到个人的权益?(如违法克扣员工工资)
吉林省-四平市
侵权维权
2023-11-04 1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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