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12年在日本入职A公司(日本东京总部),后于2015年底被外派驻到中国地区的子公司B(总部在上海,工作地:北京分公司),最初是外派员身份在B公司工作(人事关系在总部A,此期间没有和B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但是每月工资,社保,所得税等都是B公司缴纳)。后于2019年底正式将人事关系由A转到B并签署劳动合同。现被B公司告知公司即将清算并遣散员工。在遣散费的计算逻辑上我和公司出现分歧,公司认为应该从2019年起算工龄,我认为应该从2015年到这边工作开始算。想咨询此问题。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3-11-15 15:18:24
用户:138*****791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3-11-15 15:21:34

    你好,你的情况需要详细了解后才能给你准确的答复,具体的可以咨询我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44人

    回复于2023-11-16 19:38:25

    你好,描述完整你的问题,没看到你的问题,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8*****79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