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大四学生,2023年10月26日入职南京市的一家名叫“永安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挂牌的多家公司,招聘我的公司叫“永赋国医馆”,该公司还有“南京问渠传媒发展有限公司”等多个营业执照。
2.至2023年11月29日本人担任电商部新媒体运营一职,在此期间,公司未与我签订如何劳动合同和实习协议,并且由于领导层的原因,无故辞退我,后又因直播间手机电脑失窃,公司现拒绝发放我2023年11月1日至11月29日的工资。公司称:主张我们去仲裁,案件不结,不发放工资。
3.我如何可以要回我的工资,拿到我该有的补偿
江苏省-南京市
劳动争议
2023-12-16 00: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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