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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9年 9月,进入胜高保洁有限公司上班,每年曾签订一份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书在被申请人处一直未发给申请人。 从2012年1月份法人负责人转为苏桂花,由福州祥华物业有限公司接手,劳动合同履行至2024年2月29号期间,2012年1月至2020年 11月未依法缴纳社保,仅每月补贴100元给员工,2020年12月至2024年2月为本人交医社保,现已离职,已投诉12345无果。 现问1、2012年1月至2020年 11月社保如何仲裁公司补缴 2、是否能要求补偿金,可以的话补偿金要多少

福建省-福州市 劳动争议 2024-03-12 14:02:05
用户:134*****030
律师回复(2)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80人

    回复于2024-03-12 14:16:51

    2012年入职工作的证据有没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052人

    回复于2024-03-12 19:45:31

    你好,社保问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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