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浦东的一家公司从九月份入职到二月二十八转正,工资是按找5000+kpi给的,说的时候是13000转正工资,工资是每个月隔月底给,四月头的时候说要开始实行kpi,之前我们部门还没实行,现在老板要催了所以四月份开始实行。(这是前情提要)
现在是四月二十二号,他们查了说我三四月的kpi没达标,如果扣除的话将会砍半,而且还说老板没同意我转正(现在才没同意,一个多月过去了都,之前还说转正了)所以还是要按实习工资算,然后现在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我今天主动离职,就按照满的实习工资不扣除kpi的情况下给工资,如果不离职,下个月的工资就会开始扣除差不多一半工资,目前我是否有办法拿到三四月份转正工资或赔偿?
上海市
劳动争议
2024-04-22 14: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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