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深圳某健身房公司,孕妇(当事人)休产假期间,公司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产假工资发放规定,当事人月平均工资(大概九千多),公司产假工资发放方案按2200+提成(产假期间未工作提成几乎为0)来发放。
咨询问题1:当事人在已明确(通过微信等聊天记录)对该公司人事表达不同意公司的产假工资发放方案后,是否可以在产假结束后进行维权。
咨询问题2:当事人维权还应该收据什么证据。(现有证据有:休产假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税记录、社保缴费记录)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4-05-09 18: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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