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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入职截止到2023年2月底离职,期间未签署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打卡公司是一家北京快递公司,也由北京公司财务发放每月工资,本人工作地址在天津从事客服岗位,天津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以未签署劳动合同为由已仲裁北京公司,北京公司表示已外包给天津个人,他们之间有个合法协议,请问这种仲裁还有胜算吗?

天津市 劳动争议 2023-05-10 11:47:50
用户:186*****949
律师回复(3)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2人

    回复于2023-05-10 11:49:01

    协议对内不对外,北京要担责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93人

    回复于2023-05-10 11:50:14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20人

    回复于2023-05-10 11:54:34

    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可以把协议发给我看下,但即使具有协议,一般与劳动者并不具有法律关系。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顺手给个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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