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企员工,劳动合同上2023.10.16入职。当时是托前董事长的关系入职,前阵子前董事长因个人原因被纪委留置,现在新董事要大批量裁员。最初是在例会上宣布全员降薪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上周五又与我等几个暂未转正的同事谈话,要求我们自己写辞职报告离职。今天再次与我们谈话并说我仅入职一个月可以直接以试用期不合格的理由辞退我,且没有赔偿,并口头承诺在年底前结清我的工资。现要求我们离职,不然采取强制辞退措施(钉钉打卡除名等),并扬言不怕我们采取法律措施,因为我们当时进入公司并不合规(而实际上整个公司将近90%以上的员工都是托前董事关系入职)。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有什么应对办法,谢谢
山东省-临沂市
劳动争议
2023-11-27 14: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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