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1、在2022年11月28日入职成为实习生,在2023年7月3日签定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时间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9月3日.
2、在试用期结束后未给我签证转正合同,并继续用工至2023年12月26日,在2023年12月26日被通知2023年12月27日与人事协商离职一事.
3、由于试用期结束我还在公司任职,依据法律当公司默认员工自动转正,并给予转正工资
4.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我离职的消息,不愿意支付n+1赔偿金
湖南省-长沙市
合同纠纷
2023-12-28 09: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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