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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职的公司由于没有编制名额,所以签的是外包公司。 我的外包公司和代缴社保的公司签的合同,原先我的社保就是代缴公司交的。7,8月的时候有过一次更换代缴公司,现在是新的代缴公司交的社保。 现在的问题是,新的代缴公司也因为一些原因要和外包公司解除合作。 我的外包公司给了两个方案 1. 社保交在成都(外包公司所在地),将会面临一个异地社保的问题 2. 我主动解除跟外包公司和合同,然后跟福州本地的另一家人力公司重新签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同意解除合同重签,也不同意在异地买社保的话,该怎么办。 如果重新跟福州本地的公司签合同,我将面临的风险有哪些呢

福建省-福州市 合同纠纷 2023-12-28 16:28:51
用户:188*****362
律师回复(1)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73人

    回复于2023-12-28 17:00:03

    您好,劳动用工单位就是外包公司。不同意,可以要求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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