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书中法官认定反诉方(被告)要求原告承担其床垫子产生的污渍损失,被告方只提供了原告退租当天的视频证明其床垫子存在污渍。法官要求原告对其入住当天的状态进行回复,是否存在污渍?原告回复有污渍,但不能进行举证,所以法官认定原告应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请问律师该被告的举证是否以充分证明该物质是原告所导致,那么仅凭法官认定原告不能够举证其入住的房屋状态,而认定该物质是由原告导致是否不充分,且被告没有提供任何的票据证明期进行了清洗或其他的影响产生,而被告的房子在原告搬离后有正常的出租使用。请律师指导该举证责任是否转移到原告。如原告不能举证,则要承担不利后果?
上海市
合同纠纷
2024-03-25 11: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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