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级、薪酬未发生显著变化时,公司有权根据《劳动合
同》及《岗位协议书》对员工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工作内容调整生效以邮件通知、工作鲜
通知、及书面形式向员工发放《工作内容调整通知书》为准。部门对员工工作内容调整应向
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员工拒绝服从工作内容调整和安排的情况下,公司可向员工发放书面催
促通知,在累计发放三次及以上催促通知后仍不予服从,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
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4-03-28 19: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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