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3.3.2入职,2023.7.1转正,2024.4.3离职。离职后老板拖欠2024.2月份和3月份工资,未缴纳2023.9至2024.3的社保、医保,询问老板拒不支付,说公司资金出现问题,银行贷款没有明确时间,不懂何时发放。本人想提起仲裁,但是办事大厅上班时间与本人时间冲突且不好请假,想委托本人亲弟弟代理递交材料是否可行?(合同、离职证明、工资条、老板聊天记录都有,拖欠工资800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劳动争议
2024-04-18 10:47:58
用户:18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