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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二年多,去年12月份因违反公司条例挪用公款,当月要求及时补上我也补上了,今年3月22号公司又以这个事口头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也没有解除合同书,3月22到4月17号这期间能有补偿金和待通知金吗?合法吗?4月17号才收到解除合同书

海南省-临高县 劳动争议 2024-04-26 13:44:07
用户:175*****859
律师回复(2)
  • 肖奥律师

    月帮助399人

    回复于2024-04-26 13:51:06

    单位辞退你是以什么理由辞退?员工挪用公款属于违法行为,单位以此辞退员工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用户追问2024-04-26 13:58:03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私自挪用 使用 侵占公司资产等行为,解除合同书是这么写的,但是当时也没有解除合同就口头要求我不上班,差不多一个月,这不是违法?我没有收到解除合同书,当月也是公司公司员工吧
  • 陈薇旭律师

    月帮助14人

    回复于2024-04-26 14:46:54

    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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