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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我现在想辞职,但是条款中有一条是这么说的:乙方经甲方出资培养或引进,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养费或引进费,标准为:培训后每服务满一年减20%的培训费(含工资.奖金和培训费)。就这一条来看,如果我服务期未满,提出辞职,需不需要赔偿单位?(我就正常工作,上下班,他们没有培训过,也没有发过奖金)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合同纠纷 2023-11-07 15: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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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5)
  • 丁万昌律师

    月帮助143人

    回复于2023-11-07 15:33:58

    你好,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把合同发给我看看分析解答给你提供解决方案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4人

    回复于2023-11-07 15:58:09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辞职即可。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65人

    回复于2023-11-07 15:58:24

    不需要的,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阙彦清律师

    月帮助88人

    回复于2023-11-07 16:16:04

    如果没有培训过可以不用理会,该约定属于无效约定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644人

    回复于2023-11-07 19:24:49

    没有培训过 就不需要赔偿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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